受委托,本公司自2022年08月24日(周三)15:00至08月27日(周六)15:00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举行拍卖会。拍卖标的如下:
数码产品、家用电器、家居用品及服饰箱包等一批【保证金:500元】
咨询电话:18516382332张洁杰
咨询看样:咨询看样:即日起接受咨询,预约看样。地址: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彭封路116号仓库看样。看样时间: 上午10:00至 下午17:00。
拍卖方式:网络在线竞价。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拍品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间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注意事项: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按照规定参加竞买。外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参加竞买,但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
2、竞买人登记规则:竞买人应在竞价程序结束之前于“公拍网”(www.gpai.net)注册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交付拍卖保证金。
3、竞买成交后,买受人须在2022年08月29日16时前付清全部成交款及佣金,逾期按违约处理。其他事项详见《拍卖协议》及《特别规定》。
户名:上海海洲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泰隆银行上海曹安支行
账号:31010100201000049879
4、拍卖标的提取:拍卖标的提取采用送货上门、自提或快递三种形式,拍卖人是否送货上门详见具体拍卖标的页面说明。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及佣金后,与我司工作人员确定标的交付形式,预约交付时间。采用快递方式提取的,视同买受人委托快递公司提取拍卖标的,快递费用采用到付,拍卖人发货前对拍卖标的进行保价,保价金额为拍卖标的成交价和佣金的合计金额(邮费及保价费由买受人承担)。快递运输途中造成的拍卖标的损坏、灭失等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积极协助买受人向快递公司索赔。本次拍卖成交的标的物展示地点和交付地点可能不一致,由本公司另行通知,竞买人应充分预期考虑提取费用。
特别声明:
买受人在竞得拍品后,不得作为完好物品进行再次销售。相关品牌和标签均应由买受人去除相关商标、标识后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拍卖标的以物品现状为准进行竞拍,竞买人在拍卖前应自行对标的进行看样、鉴别、咨询,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必要时应请专家协助利用专家工作。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现状已全面了解清楚,并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瑕疵等)。委托人、拍卖人对拍卖标的品牌、品名、品种、数量、质量、规格、真伪、安全性、完好性、完整性、再次利用性等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委托人、拍卖人不负责标的的商检、安检、检测、权利变更登记等事宜。
上海海洲拍卖有限公司
特别规定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请仔细阅读本公司网络拍卖会《特别规定》,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1、本次拍卖提供网络图片展示(公拍网)及现场展示。拍卖标的以物品现状为准进行竞拍,竞买人在拍卖前应自行对标的进行看样、鉴别、咨询,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必要时应请专家协助利用专家工作。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现状已全面了解清楚,并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瑕疵等)。委托人、拍卖人对拍卖标的品牌、品名、品种、数量、质量、规格、真伪、安全性、完好性、完整性、再次利用性等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委托人、拍卖人不负责标的的商检、安检、检测、权利变更登记等事宜。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另须按拍卖成交总价的8%支付拍卖佣金。拍卖成交后本公司只开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和佣金发票给买受人,本公司和委托人均无法开具拍卖标的成交款发票,请买受人充分考虑。
3、拍卖会结束后,竞买人可以通过公拍网查询竞拍结果。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在2022年08月29日16时前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
户名:上海海洲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泰隆银行上海曹安支行
帐号:31010100201000049879。
4、拍卖标的提取:拍卖标的提取采用送货上门、自提或快递三种形式,拍卖人是否送货上门详见具体拍卖标的页面说明。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及佣金后,与我司工作人员确定标的交付形式,预约交付时间。快递方式提取的,视同买受人委托快递公司提取拍卖标的,快递费用采用到付,拍卖人发货前对拍卖标的进行保价,保价金额为拍卖标的成交价和佣金的合计金额(邮费及保价费由买受人承担)。快递运输途中造成的拍卖标的损坏、灭失等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积极协助买受人向快递公司索赔。本次拍卖成交的标的物展示地点和交付地点可能不一致,由本公司另行通知,竞买人应充分预期考虑提取费用。
5、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日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提货,如逾期提清货物的,拍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收取成交价款的1‰提货违约金及物资仓储费10元/天。上述费用拍卖人在提货保证金中扣除。当保证金不足支付上述费用后,买受人仍未提清拍卖拍标的,则视为放弃剩余未提清拍卖标的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已支付的拍卖成交价款及保证金不予退还,且视为买受人无条件同意剩余拍卖标的由拍卖人或委托人另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销毁、丢弃、转卖等。买受人逾期提货导致的拍卖标的质变、损毁、缺损、灭失等后果及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发生的额外的费用和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6、买受人在竞得拍卖标的后,不得作为完好物品进行再次销售。相关品牌和标签均应由买受人去除相关商标、标识后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7、买受人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拍卖标的,买受人如对所购得拍卖标的的处置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办理,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8、以上涉及拍卖人对该标的的现状和瑕疵的声明,但拍卖人并不保证该标的的瑕疵仅限于此,买受人对标的的全部瑕疵自行承担和解决,费用自理。
竞买人已阅知并承诺履行本次特别规定。
竞买协议
网络拍卖竞买人协议
本次拍卖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和开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以及价高者得的原则。为规范拍卖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确保网络拍卖的顺利进行做如下约定。
一、拍卖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拍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拍卖当事人应遵守本协议并受此制约。
二、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竞买人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交验有关证件,交付保证金,获取牌号以及办妥其他相关的手续后,可以参加竞买。竞买人应使用本人名下的卡帐支付,如竞买人使用他人名下的卡账支付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四、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竞买。
五、委托人不得参与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要求拍卖人撤拍的,拍卖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七、拍卖人应当按规定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竞买人可以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充分了解拍卖标的情况,必要时应聘请专家帮助,避免盲目竞买。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参加网络拍卖,即视为已完全了解有关拍卖活动的全部内容,认可拍卖标的实物现状,并承担参加拍卖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八、拍卖人将按拍卖标的展示实物现状进行拍卖,不负任何品质瑕疵担保责任。为此所作的文字说明、图片目录和估价等仅供竞买人参考。网络拍卖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拍卖人及标的委托人提出任何异议,请竞买人谨慎竞拍。
九、网络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应当了解网上竞买流程,竞买人应对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安全负责,通过竞买账号所做出的任何操作行为,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本次拍卖采用网络出价方式进行竞卖,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网络在线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拍品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间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十一、参与本次拍卖的竞买人通过网络在线竞价时有可能遇到无法控制和不可预知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故障、系统被人为攻击或病毒攻击及其他不可预知因素所导致的无法正常参与网络在线竞价(包括出价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等不可预知因素,拍卖人不承担竞买人遇到的以上无法控制或不可预知状况导致竞买人参与竞拍失败的后果。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竞买人放弃因此类情形要求拍卖人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十二、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人应当退还其交付的保证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保证金,有拍卖平台保证金退还规则进行保证金退还。保证金将不计利息。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约定提清标的物。买受人未能按约定提清拍卖标的的,自约定交付之时起即对标的承担风险责任包括但不限标的物的灭失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十四、拍卖标的须依法办理证照变更、权属转受让登记的,买受人应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资料,会同委托人向有关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拍卖人予以协助服务。买受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购得的拍卖标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十五、拍卖活动当事人应当遵守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网络拍卖规定,当事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本公司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同时本公司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诉的权利。
十六、非经拍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拍卖人的拍卖活动信息。
十七、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如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八、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保留追溯的权利。
十九、竞买人、买受人须遵守本协议;拍卖人在每次拍卖时对不同标的制定专项规则或规定的,则从专项规则或规定。
委托人、竞买人:如果您认为拍卖人主持的本次拍卖会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致使您权益遭受侵害的,您可以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021-54236252。